【普越集運】(駐香港記者 劉雁菲)香港政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月25日發佈任內第四份《施政報告》,當中提及將從11月26日起撤銷非住宅物業的雙倍從價印花税;而在住宅物業方面,則表示已覓得興建31.6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土地,可以滿足未來十年需求。
《施政報告》指出,受經濟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,過去一段時間香港的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及需求均已顯著回落,政府認為目前是適當時候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税。
港府於2013年針對住宅及非住宅物業提出從價印花税的措施,由於針對非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税税率是針對住宅部分税率的兩倍,故稱為“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税”。這一税率實行累進制,從1.5%至8.5%不等。假若一個非住宅物業為200萬港元,則需要繳納税款3萬港元,但假若物業價值為3000萬港元,則需要向港府繳税765萬港元。